详细内容
公司所属各子公司、各项目部:
现将《关于举办安徽省第四届“徽匠”建筑技能大赛的通知》(建市函[2010]416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滁州市参加安徽省第四届“徽匠”建筑技能大赛的具体方案,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市建委成立安徽省第四届“徽匠”建筑技能大赛领导小组
组织单位:滁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成员单位:滁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滁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组 长:杨光远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副组长:戴弋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总工程师、
市质监站站长
黄德和 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副处长
成 员:吴孝勇 苏春才 叶明天 张家平 冯立明
杨振柱 王焱 鲁传典 王旭 陈园 宋晖
张鹭 程学琳
办公室:黄德和 吴孝勇 电话:3047028、3042140
联络员:张鹭 程学琳 电话:3049311
各县市建设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以文件形式报送市技能大赛办公室备案,认真选拔分配工种的参赛选手,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选拔工作,同时指定专门技术人员担当参赛选手的教练员,负责大赛前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培训工作。参赛选手选定后,实际理论培训不少于七天,并确保理论考试取得好成绩;实际操作训练不少于5次,尤其是实操考核试题出来后,实操训练不得少于3次。市参赛领导小组参赛工种责任人要深入各现场督导参赛选手的选拔和实际培训工作。
二、参赛工种分配
此届建筑技能大赛工种比较多,原则上各县(市)建设局只承担一个工种的参赛选手的选拔、培训、参赛工作。以利于集中精力,重点突破,以期取得好成绩,具体参赛工种及其安排见附表。
三、相关要求
1、各县市按参赛的工种,推荐一名相应工种的裁判员,于6月8日前填写好表格报联络员张鹭、程学琳。
2、各县市要针对安排的工种,精心组织选拔参赛选手,并于7月15日前按要求将参赛选手及助手名单报联络员张鹭、程学琳。
3、参赛选手确定后,各县市要认真组织理论及实际操作培训工作。
4、10月中旬由市技能大赛领导小组组织赴参赛地点参加比赛。
5、各县市所推荐的裁判员、参赛选手、教练员、工种责任人要听从市技能大赛领导小组的安排。
四、总结表彰
安徽省第四届“徽匠”建筑技能大赛结束后,市建委将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届时请新闻媒体参加。
1、根据各县市参赛选手的获奖情况,对各县市建设局进行排名,通报表彰,发给奖牌。
2、对获得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选手、教练员和责任人给予通报表彰,发给奖牌、奖状及奖金。对获得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选手,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及1000元奖励。获奖选手所带助手每人600元奖励。对获得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参赛工种的教练员、责任人,分别给予2000元、1500元、1000元、500元奖励。教练员、责任人为同一人的,不重复得奖金。未获奖选手及助手给予300元补贴。获奖选手将被记入滁州市建设系统技工人才库。
3、对获奖选手所在建筑(装饰、劳务)企业,给予通报表彰,发给奖牌、记优良记录。获得一等奖选手所在企业将被列入建设系统重点扶持对象。